珠海生育津贴是怎样发放2017


公司生育津贴怎么发放 一、什么是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
生育津贴是由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给企业, 作为企业在员工产假期间发放产假工资的补贴 。 在某种意义上, 可以理解为产假期间的工资 。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应符合下列条件:
1、职工在生育时, 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 12 个月, 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 。
2、职工在生育时, 社保处于在保状态 。
二、生育时, 未缴费生育保险满一年能否领取?
按杭州目前的政策, 如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 生育时未缴满12个月, 可以等到连续缴满 12 个月后提交报销材料进行报销 。
三、生育津贴领取额度——月薪 3000 可领2万元?
我们都知道, 从出院到产假结束, 这段就真正意义上完完全全地进入了生育保险的“管辖范围”了, 要发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注意, 这里的关键点在于:生育津贴的基数是根据生育职工所在单位职工的月平均工资, 而不是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 。 其中, 产假天数规定如下:
1、正常分娩的, 产假 98 天(含产前假 15 天);
2、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 按正常分娩对待;
3、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 产假增加 0.5 个月;
4、多胞胎生产的, 每多生产一个婴儿, 产假增加 0.5 个月;
5、妊娠不满 3 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 产假 1 个月;
6、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 产假1.7 个月 。
举个栗子:
某职工剖腹产生育了一个宝宝, 生育时按 3000 的缴费基数参保杭州, 其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 5800 。 按照杭州市的规定, 剖腹产的产假天数为 113 天, 那她能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5800 ÷ 30 × 113 =21846.67 元 。
辣么问题来了, 有些职工的社保基数高于单位的平均工资, 那岂不是亏了?其实并没有, 因为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用缴纳, 从某种意义上讲, 企业职工并没有投入成本, 更多的成本是由单位来承担 。
四、当年度生育的, 什么时候去申报生育津贴?
在申领2017年生育保险待遇前, 最好等本单位已经完成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申报(社保年调基数申报);而目前还处于年调基数申报期, 部分企业的上年度平均工资申报还存在变数, 因此, 建议在2017年上半年生育的人员, 等到2017年8月年度基数调整生效后再去申报 。
五、生育津贴发放要扣个税吗?
生育津贴属于免税项目, 是不扣个人所得税的 。
相关法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第一条的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 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 免征个人所得税 。 ”
六、产假期间企业只发生育津贴不发工资, 是否违法?
法定产假期间女职工依法享受生育津贴的,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 不违法 。
女职工在法定产假期间, 如果已经参加生育保险, 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一般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资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 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 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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